律師諮詢費用與收費標準|民事、刑事、遺產、債務案件收費一覽
東衛法律事務所公開收費區間:一般個人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3,000~6,000 元,企業或管委會諮詢每小時 5,000~8,000 元;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10,000~18,000 元,起訴狀撰寫 15,000~18,000 元;民事第一審全案委任 70,000~120,000 元,撰狀委任 40,000~80,000 元。裁判費、執行費等法院規費另計,實際費用依案件難度與工作量調整,面談後提供報價。
為什麼要及早諮詢律師
多數法律問題在發生初期處理,成本最低。無論是債務糾紛、遺產分配、車禍理賠或刑事案件,及早取得法律意見,通常可以:
- 降低訴訟風險:例如本票裁定、支付命令都有法定期間,錯過就很難補救。
- 避免錯誤決策:先簽了和解書、先放棄繼承,事後往往無法反悔。
- 減少時間與金錢成本:一次諮詢的費用,常常比打錯一場官司低得多。
法律問題就像健康問題,越早處理,結果越可控。
一、律師諮詢費用
| 項目 | 費用(新臺幣)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個人諮詢 | 3,000~6,000 元/小時 | 依案件類型與複雜度;請攜帶書狀、判決、契約、通知等相關文件 |
| 企業或管委會諮詢 | 5,000~8,000 元/小時 | 公司、社區管理委員會之法律問題 |
| 線上諮詢 | 費用另議 | 適合外地或不便會面的當事人 |
本所採預約制,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日 10:00–22:00。竹南中區辦事處設有會談室;新北淡水與北部地區,則依當事人方便安排就近的咖啡廳或適當地點會談。請先以 LINE 預約,並簡述案件類型,以便安排合適時段。
二、文件與法律文書費用
| 項目 | 費用(新臺幣) | 常見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存證信函/律師函 | 10,000~18,000 元 | 催告還款、終止契約、主張權利,保全日後訴訟的證據 |
| 離婚協議書 | 8,800 元起 | 財產分配、子女親權與會面交往、扶養費約定 |
| 起訴狀撰寫 | 15,000~18,000 元 | 當事人自行出庭、僅需律師撰寫起訴狀 |
三、訴訟委任費用
| 委任方式 | 費用(新臺幣) | 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審全案委任 | 70,000~120,000 元 | 律師撰寫書狀並出庭,處理該審級的開庭、調解與和解 |
| 撰狀委任 | 40,000~80,000 元 | 律師撰寫該審級書狀,由當事人自行出庭 |
| 第二審、第三審 | 依案件另行報價 | 依上訴爭點、卷證多寡與前審結果評估 |
同樣是「打一審官司」,費用會因爭點數量、證據多寡、開庭次數、是否需要鑑定而不同。例如共有物分割涉及多位共有人、遺產分割牽涉特留分與歸扣計算、強制執行程序合併分配表異議之訴,工作量差距都很大。面談時律師會先看文件,再說明預估的程序與費用。
四、合約與企業服務
| 項目 | 費用(新臺幣)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合約審閱 | 6,000 元/小時 | 買賣、租賃、借貸、合作、勞動契約等 |
| 企業法律顧問 | 另議 | 依諮詢頻率、文件量與服務範圍訂定 |
五、律師費以外,另外要準備的費用
律師費是給律師的報酬,以下由法院或行政機關收取的規費不包含在內,需由當事人另行繳納:
- 裁判費:因財產權起訴,依訴訟標的金額計算。例如請求 10 萬元以下部分徵收 1,000 元,逾 10 萬元至 100 萬元部分每萬元 100 元(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),並依臺灣高等法院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加徵。可先用 民事裁判費試算表 估算。
- 強制執行費:聲請強制執行時依執行標的金額繳納,詳見 強制執行。
- 鑑定費、謄本與證明文件規費:例如車禍鑑定、不動產估價、戶籍與地籍謄本,依實際支出。
- 地政與不動產登記費用:所有權移轉登記、建物保存與分割登記、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登記,登記規費與代辦費用另計。
六、服務項目
| 類別 | 主要服務 |
|---|---|
| 民事與商務 | 債權追討與欠款處理、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、抵押權訴訟、合約審閱與撰擬、民事訴訟、勞資爭議 |
| 家事與財產 | 遺產繼承與分割、代筆遺囑、土地與不動產糾紛、離婚與財產分配 |
| 車禍與執行 | 車禍賠償與和解、強制執行與債權處理 |
| 刑事案件 | 偵查陪同、刑事辯護、告訴代理 |
| 其他 | 消費者債務清理(更生、清算)、兩岸法律事務、企業法律顧問 |
七、服務地區
竹南中區辦事處(苗栗縣竹南鎮華東街 80 號 2 樓)設有會談室。淡水事務所因承辦金融機構與保險公司案件,實施資訊安全控管,不對外接待會談;新北淡水與北部地區的當事人,會依您的方便安排就近的咖啡廳或適當地點會談。訴訟案件可受理台北、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苗栗、台中、彰化、南投、台南、高雄等地法院的案件,外地當事人可先以線上諮詢了解案情。
常見問題
律師諮詢費大概多少錢?
本所一般個人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3,000~6,000 元,企業或管委會諮詢每小時 5,000~8,000 元,線上諮詢費用另議。實際金額依案件類型與複雜度而定,預約時可先詢問。
請律師打一審官司要多少錢?
本所民事第一審全案委任為新臺幣 70,000~120,000 元,由律師撰狀並出庭;若只需律師撰寫書狀、由當事人自行出庭,撰狀委任為 40,000~80,000 元。第二審、第三審另行報價。裁判費等法院規費另計。
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負擔嗎?
第一審、第二審自行委任律師的費用,原則上不屬於訴訟費用,由委任人自行負擔。例外是第三審律師的酬金,以及法院或審判長依法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的酬金,依民事訴訟法第 466 條之 3、第 77 條之 25,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,由法院酌定並限定最高額,敗訴方須負擔。
裁判費有包含在律師費裡嗎?
沒有。裁判費是繳給法院的規費,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 按請求金額計算,並依臺灣高等法院標準加徵,由當事人另行繳納。勝訴時,法院通常會判由敗訴方負擔訴訟費用。
經濟有困難,請不起律師怎麼辦?
符合法律扶助法第 5 條所稱無資力者,例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,或可處分資產及每月收入低於一定標準的人,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。本所主持律師季佩芃也長期擔任公所義務律師,提供免費法律諮詢,時間請見竹南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表。
委任律師後可以中途解除委任嗎?
可以。依民法第 549 條第 1 項,委任契約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委任;在不利於對方的時期終止者,原則上須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已支付的費用如何結算,依雙方委任契約的約定處理。
先說明案件,再取得專屬報價
請透過 LINE 簡述案件類型,例如欠款金額、收到的法院文件、事情發生的時間,並準備相關書狀或契約。本所採預約制,週一至週日 10:00–22:00,可約在竹南中區辦事處,或依您的方便安排就近地點會談。
本頁費用為東衛法律事務所 2026 年 10 月公開收費區間,實際費用依案件難度與工作量調整,以面談後報價及委任契約為準。法律說明依現行法規整理,不構成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